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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古蹟嘉義舊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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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名稱的由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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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堯、舜、禹一起被稱為“上古四聖”的皋陶,在上古神話中的地位與「刑罰」有關,掌管司法,相傳皋陶時期即有監獄,但我國監獄制度始於夏,夏代稱監獄為夏台或均台,周朝時才有正式記錄,叫做「圜土」,用土「築其表牆,其型圓也」,是用來做為待訊、待決的所在地,不是執行刑罰的場所。到了西周,圜土中關的是輕微的刑事犯,規定囚犯白天服勞役,晚上就關在圜土中。到了東周,監獄改稱「囹圄」,囚犯帶著刑具,從事築城修路等體力勞動。漢朝就改稱為「獄」了。還「分工」成有專門囚禁皇族將相的、婦女的,一般人的各種監獄,到了唐朝,監獄的制度比較完備。至於「監獄」的稱呼,是到了明、清才成為大眾習慣的稱呼:明朝稱「監」,清朝稱為「監獄」。及至民國成立後起草相關法令時,持續沿用監獄一詞迄今;此外,監獄,英文稱「Prison」,日本稱「刑務所」、韓國稱「矯導所」、德國稱「Yetingnin」、拉丁語稱「Barcer」、法國同英文,皆含有捕獲、繫留之意。

資料來源:全國矯正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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