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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古蹟嘉義舊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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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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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舊監獄建築特色

    嘉義舊監之營建,主要人力來自於受刑人,是日據時期監獄營建之特色,也是其它公共建設所沒有的。據昭和十三年《臺灣刑務月報-嘉義支所特輯號》,說明受刑人參與營建工作的項目及其工作的辛勞。營建初期約有三年寒暑不分晴雨,是由(使役)受刑人施工建造,燒磚瓦、墳墓的挖掘、敷地整理、外牆構築、舍房、廳舍、倉庫等的建築,舊監於大正十一年三月竣工。 嘉義舊監獄就建築史研究角度,其規劃理念、空間型態、構造工法均具極高價值: 嘉義分監建於日據時期,其放射狀(扇形建築型式)之掌控系統,源自西方早期提倡現代化監獄之理想原型。 當年嘉義為木材生產集散地,故房舍之門窗壁板均為檜木,施工水準較一般建築高:又因其特殊功能需求,要求堅固、耐用、防逃等專業性施工法更具研究性。 工場及舍房之挑高、不同型式之氣窗設計,更以功能取勝,通風、防潮、更具有空中巡邏之需求。 嘉義分監空間保存再造國際研討會中邀請李乾朗教授分析嘉義分監建築,同時具有日據時期明治大正及昭和年代之建築特色:扇型聚落、拱門窗及斜柱等特色。 日本網走監獄、大連日俄旅順監獄、韓國西大門監獄等博物館館長均親臨研討會講述該些博物館建館歷史過程與帶來觀光人潮及營收,確認嘉義分監具有同時期建築特色,舊監既為臺灣唯一更顯珍貴,空間再造可以其為借鏡。 嘉義舊監獄幅員廣大,為滿足不同之使用機能截至目前為止建造了共計有28座建築構造體。其構造方式依現況調查大致可分為:木構造、磚木混合造、加強磚造、RC造、木造RC混合造等五大類。 資料來源:嘉義舊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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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構造-木造RC混合造

    1.基礎:除RC柱礎外,型式及做法同木造。2.牆體:型式及做法同木造。3.屋架:型式為兩個中柱式相連,相連處以RC樑柱支撐,形成特殊的開放性室內空間。 資料來源:嘉義舊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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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面裝飾

    1. 木構造、木造RC混合造:外牆面除基座與台度為磚砌表面水泥粉光外,其餘均為雨淋板到頂(參見圖1),僅中央台之山牆面有垂直押緣條(參見圖2)。室內牆面則為石灰粉光,地坪有水泥粉光以及磨石地坪兩種(參見圖3)。天花部分,工場空間無天花裝修,辦公空間則有天花,但大部份已非原貌,僅中央台仍維持傳統日式押緣天花做法(參見圖4)。 圖1.雨淋板到頂。 圖2.垂直押緣條雨淋板。 圖3.水泥粉光地坪。 圖4.押緣式天花。 2. 磚木混合造:外牆洗石子裝修,男女監舍凸窗部份則有押緣雨淋板。內牆為水泥粉光刷漆,地坪及台度為磨石子(參見圖5、6)。 圖5.磨石子地坪及台度 圖6.屋頂凸窗外牆押緣雨淋板 3. RC造:門樓表面水泥粉光刷漆,半戶外地坪為水泥粉光。日新堂外牆洗石子,內牆水泥粉光刷漆,室內地坪則為磨石子。炊場外牆為水泥粉光,內牆及地坪均為磁磚(參見圖7、8)。 圖7.炊場外觀 圖8.炊場室內貼磁磚 資料來源:嘉義舊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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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料分類

    為對嘉義舊監之木料種類有一個全盤的了解,研究工作人員邀請對木料有深刻認識的木材業資深從業人員,包括前元記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黃呈郁先生、鉅海企業負責人林金郎先生,以及中部地區木材回收業者楊舜田先生,分兩批赴現場針對主要木結構之木料種類進行勘驗比對,所得結果說明如下並整理成表格(參見表1)。 依勘查結果,整體建築群內的各主要木構造建築物,包含舍房屋架、各工場屋架、椽木、木柱梁等,絕大多數使用臺灣扁柏,應無疑義。部分營建結構體之木料,如第三、第四工場的外牆扶壁柱,並非扁柏而係紅檜。屋面望板大部分為臺灣扁柏,僅第一、二工場之屋頂望板,係福杉而非扁柏。大多數的雨淋板係一級紅檜,部分營建結構體所使用之木料,有摻雜少部分松木(屬針葉二級木)的嫌疑,尤其是第二工場內遭白蟻蛀蝕嚴重的數根木柱,依現況難以清楚研判是否確為扁柏,四人均同意可能是屬於二級木的松木,但原因不明。各監舍之中央走道上方天花為杉木。

  • 構造與監獄之關係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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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構造與監獄之關係

    作為一個禁錮犯人的場所,一個監獄的設計重點除最起碼生活及教化機能的滿足外,安全性、動線的安排以及便於管理、防止逃脫等都是重要的考量。反映在平面配置上,空間領域的嚴格劃分,以達到層層管制的目的,是在嘉義舊監可以體驗得到的。若從另外一個角度也就是構造的角度來分析,會發現其對於構造材料及型式的選擇也有其一貫的邏輯。 一、構造型式的象徵性:在整體的設計考量上主要是以能展現威權的空間(入口門樓、行政中心)設於中軸線上,並以對稱的平面、高大厚重的牆、門、拱圈等元素來象徵其權威及重要性(參見圖1、2)。 圖1.拱圈及大斜屋面 圖2.中軸線、拱圈 二、構造材料的功能取向:以構造材料的選擇來看,可以初步歸納為兩組。一組為磚及RC造,另一組為木構造。如果以使用機能來歸納可以發現,前者通常用在有極度安全考量(如監舍)或有權威象徵(如門樓、行政中心)意義的空間,後者則用於一般性生活空間(如工場、一般行政等空間)。因此,在構造材料與使用功能性的配合是有其邏輯性與關聯性。 三、開口部的功能性考量:在監舍的開口部選擇較一般建築為小的開窗方式,並使用鐵條(門、窗)或粗重木條(天花)作為第二道防線,以達到安全性的效果(參見圖3、4)。 圖3.鐵格柵窗 圖4.牢房門 四、構造聯合防線的規劃:利用構造的障礙如高度、長度、厚度、寬度、強度等特性,由內而外必須通過從牢房、鐵柵門、走道、鐵柵門、戶外庭院、高牆、大水溝等層層障礙(參見圖5、6),才能到達監獄外面,將構造的特性注入整體規劃之中充分發揮聯合防線的效能。 圖5.聯合防線全區剖面示意圖 圖6.聯合防線全區剖面示意圖 由內而外依序有六道關卡以及四個中介空間構成一個防護網,說明如下:第一道防線:由厚磚牆(25~40㎝)、混凝土地坪以及粗木條格柵天花所構成之立體防線,除防逃脫外,也方便警衛由上而下監視。外牆開口不大並鐵格柵隔離,門則以厚木門並上鎖(參見圖7)。其構造特質為牆高而厚,開口小而堅固。圖7.第一道防線。 (1)第一中介空間:監房之中間走廊(參見圖8)。圖8.第一中介空間。 2.第二道防線:由厚重的鐵格柵橫拉門把關(參見圖9)。(2)第二中介空間:介於舍房及中央台之間的半戶外空間(參見圖10)。 第二道防線 第二道防線 3.第三道防線:為中央台的守衛利用放射狀軸線的交叉點,以視覺監視三條長廊空間的動靜。(參見圖11)。(3)第三中介空間:介於中央台與日新堂之間(參見圖12)。 第三道防線 第三道防線 4.第四道防線:由厚重的鐵製柵門把關,管制舍房區與外面行政區之介面。(4)第四中介空間:行政中心前廣場,介於行政中心與入口門樓之間(參見圖13)。圖13.第四中介空間。 5. 第五道防線:為連續性的RC外圍牆,牆厚40㎝牆高250㎝,以後度高度以及連續性的圍封,造成逃脫時之障礙(參見圖14、15)。 圖14.第五道防線 圖15.第五道防線   總結以上的分析,嘉義舊監巧妙的利用構造的高度、厚度、寬度、深度以及材料的堅固特質,造成想逃脫者體力上的嚴酷考驗;再加上封閉、開放、封閉、開放的空間節奏,造成心理上的重大負擔,增加逃獄的驚悚度。 資料來源:嘉義舊監獄

  • 建築構造-磚木混合造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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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構造-磚木混合造

    1.基礎(1) 型式及做法:由於目前所發現之文獻並無記載,待日後有局部解體之機會時再進行補正。(2) 規模:主要建築之規模如下:行政大樓17m×13.5m、智、勇舍66.5m×7.5m、仁舍27.5m×7.5m、婦育館25m×7.5m。除行政大樓接近方形之外,其餘均屬狹長形之比例。 2.牆體(1) 型式:有關於牆體之型式及做法,依文獻記載為煉瓦造,現況大部分為表面洗石子。民國42年舊監西北角劃歸看守所使用,當舊監於民國62年於磚造建築表面進行洗石子時,由於隸屬單位不同所以沒有一起施作,因此僅勇舍北向立面局部仍維持清水磚牆表面。(2) 規模:主要建築之規模如下:行政大樓17m×13.5m×5m、智、勇舍66.5m×7.5m×3.3m、仁舍27.5m×7.5m×3.3m、婦育館25m×7.5m×3.8m。(3) 做法:牆厚25㎝~40㎝不等,以60㎝~80㎝不等的台度接地,於地面上則與犬走相連洩水於排水溝,牆頂則以水平木樑銜接桁架系統。 3.屋架(1) 型式:依目前現況,屋架共可分為四種類型,分別是類束立和小屋式(智仁勇舍)、類束立和小屋式含屋面採光窗(智仁勇舍)、中柱式含屋面採光窗(女監屋架)、偶柱式(行政大樓、病舍)(參見圖1~5)。(2) 規模:行政大樓之跨距為13.5m,監舍之跨距均為7.5m。(3) 做法: 圖1.束立小屋組(圖引自:原田孝行,《図解木構造》,p.148) 圖2.行政大樓屋架 圖3.勇舍屋架一 圖4.勇舍屋架二 圖5.女監屋架   在接點型式方面可分為木構件之間的接點以及桁架與屋身之接點兩個部分來說明:(a)木構件之間的接點:其接點方式基本上依型式不同而有不同之接法,和式屋架均使用榫接方式或加螞蝗釘補強,如仁舍屋架(參見圖5-3-29、5-3-30);而洋式屋架則使用鐵件及螺栓方式銜接,依不同部位而有不同之接法,茲以行政大樓為例來說明。(參見圖6~13) 圖6.仁舍X2屋架示意圖 圖7.屋架各構件名稱 圖8.行政辦公室屋架 圖9.行政辦公室陸梁續接 圖10.行政辦公室合掌與真束組合 圖11.行政辦公室方杖與吊束組合 圖12.行政辦公室對束、方杖與陸梁組合 圖13.行政辦公室二重梁、添梁組合   (b)桁架與屋身之接點 :桁架與磚牆頂之接法可歸納為兩類,一類如仁舍與智舍(參見圖5-3-38、5-3-39),為埋入式。此方式不同於一般木地檻在下屋架在上之做法,而是先將屋架插入磚牆,然後將水平木地檻疊在上面,最後以螺栓固定於磚牆。此種做法的好處是可以降低屋架之高度,壞處是屋架埋入處需注意潮濕及蟻害的問題,另外也少了可以做新鮮空氣進氣口的高度,對屋架內之對流不利。另一類如行政辦公室與婦育館(參見圖14~18),先以木地檻為底,再跨上屋架,然後自屋架陸樑上方再壓上一道木樑,最後以預埋之螺栓鎖緊,此種方式較為常見。 圖14.智舍桁架與屋頂交接處 圖15.仁舍桁架與屋頂交接處 圖16.行政辦公室桁架與磚牆接法一   圖17.行政辦公室桁架與磚牆接法二 圖18.婦育館桁架與磚牆接法   資料來源:嘉義舊監獄

  • 木構照主圖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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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構造-木構造

    1.基礎(1)型式:磚造連續基礎,可分為有側翼及無側翼兩種(2)規模:基礎凸出地面高度從38㎝~121㎝不等,厚度從19㎝~30㎝不等。(3)做法:基礎上緣以木地檻(土台)與牆結構相接,基礎深入地下一定深度放腳置於卵石面上,於地面上則與犬走相連洩水於排水溝。 2.牆體(1) 型式:外牆為木造雨淋板牆,可分為有斜撐柱(控柱)與無斜撐柱兩種牆面。(2) 規模:依其跨距及高度之不同,柱的尺寸及牆厚亦有所不同。柱的尺寸分為10×10、12×12、15×15三種,柱長由190㎝~400㎝不等,跨距則由最窄的350㎝(會議室)到最寬的1000㎝(第一、二工場)。基本上,柱的尺寸隨牆高以及跨距的增加而加粗。另外為了抵抗水平力,部分建築物(中央台、第三、第四工場)在長向及短向牆面均有斜撐柱補強的做法出現(參見圖1、2)。 圖1.長向斜撐 圖2.短向斜撐 (3) 做法:牆體下方以木地檻(土台)與磚造基礎相接,上方以水平木樑與屋架相接。整個牆面以木柱為主要垂直向構材,配合屋架等距排列。柱間則以編竹夾泥填充牆體,室外釘雨淋板,室內則以石灰粉刷。 3.屋架 (1)型式:依目前現況,均為西式屋架共可分為四種類型,分別是中柱式、中柱式含屋面採光窗、偶柱式以及偶柱式含屋面採光窗(參見圖3~7)。 圖3.病舍屋架 圖4.辦公區屋架 圖5.第一、二工場屋架 圖6.第四工場屋架 圖7.第三工場屋架   (2)規模:中柱式之跨距,依不同空間屬性可分為中央台、營繕區及辦公區的7m以及第三、四工場的9m兩種。偶柱式之跨距,依不同空間屬性可分為病舍的9m以及第一、二工場的10m兩種。 (3)做法:所有桁架不分型式,於桁架與柱交接處均有垂直向的方丈以及水平向的火打樑的做法以抵抗側向力(參見圖8)。桁架與桁架間,則有交叉繫樑之做法以維持其穩定(參見圖9)。 圖8.方丈及火打樑 圖9.交叉繫樑   在接點型式方面可分為木構件之間的接點以及桁架與屋身之接點兩個部分來說明:(a)木構件之間的接點:其銜接方式基本上與正統的洋式屋架類似,使用鐵件及螺栓方式銜接,依不同部位而有不同之接法,茲以第一、二工場以及病舍為例來說明(b)桁架與屋身之接點:桁架與屋身之接點可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份是屋架與柱頂相接處做法(參見圖10、11),第二部分是柱底與磚台度相接之處(參見圖12),如第一、二工場先以木地檻(土台)為底,再以預埋之螺栓鎖緊,最後與立柱用榫或鐵件銜接。 圖10.柱樑接法(圖引自:原田孝行,《図解木構造》,p.148) 圖11.病舍屋架與木地檻銜接方式 圖12.第一工場窗台與磚基銜接方式 資料來源:全國矯正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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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構造-RC構造

    (1) 型式:RC造有三棟,其中日新堂及炊場為戰後新建,入口門樓據民國35年交接清冊所載為RC造,但根據舊照片卻是磚造外觀從文獻記載此門樓於昭和5年大地震時震垮,然後以RC重建(2) 規模:門樓之規模為10m×5m×5.5m,牆厚為24㎝。 資料來源:全國矯正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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