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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古蹟嘉義舊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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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絕人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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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4月1日臺南縣安定鄉發生一件疑遭卡債逼上絕路由祖母殺死二名孫子的人倫悲劇;據悉卡債族阿嬤吳婦,欲與兩位孫子燒炭共赴黃泉,小孫子已死,大孫子醒過來,吳婦再拿菜刀割他的手腕致死,她自己也自殺未遂…。

    本案在2006年4月3日「扁馬會」陳總統與在野黨馬主席互談時也被提起,顯示社會已出現警訊。類似慘劇過去亦曾發生過;例如轟動一時,為詐領保險金而殺死兩位前後任妻子而被判數個死刑目前尚羈押在看守所陳瑞卿殺人案,其他兇案;或為子殺父,或為父殺女的案件,屢見不鮮,到底臺灣當前的社會果真病了嗎?
刑法第272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傷害罪或重傷害罪者,刑法第280條亦規定尚需加重其刑期至二分之一。可見刑罰對此之苛責性極高。然而,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類似殺害親屬案件,不僅國內常常發生,在國外亦是層出不窮。

    例如2005年4月18日,美國北卡羅來納州之亞可拉市,一位年僅九歲的男童泰勒,竟然開槍射殺他38歲的生母「普麗」女士,據悉,普麗是頭部後側中彈,弒母後即自盡的男童「泰勒」則倒臥在地上,其下巴有槍傷痕跡,現場留有泰勒生前寫下遺書表示:「我好抱歉!」,但警方還是猜不透其犯罪動機。
此外,2005年4月22日,美國威斯康辛州之「坎貝爾」為一處不起眼的小鎮,卻驚爆一起屍藏冰箱達兩年之久兇案。現年五十二歲的「菲立普‧舒斯」,因細故持槍射傷鄰居之後,即與警方徹夜對峙十五小時。但菲立普卻在這期間向負責與他談判的員警透露,她母親「艾迪絲」的屍體藏於自宅地下室冰箱內。
警方不清楚,菲立普將屍體藏在冰箱內的動機。惟被捕後,隨即被控意圖謀殺罪。不過,如果其母親的屍體是在他犯案後予以隱藏則將罪加一等。
據鄰居表示,菲立浦一家人很少跟人打交道。有些鄰居甚至以為菲立普住宅是空屋。不過大家一直認為他母親已住進老人安養院,因為菲立普在兩年前已向鄰居說過,從此鄰居再也沒有見過他母親。
又如,2005年2月19日,荷蘭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變態凶殺案;一名四十二歲的男子殺害自己的母親並殘忍地剝她的皮,然後披在自己身上出門遊蕩。本案是發生在荷蘭南部的「瓦拉丁根市」,警方据報逮捕這名兇嫌「羅蘭‧Z」先生。據當地民眾指稱;他身上常穿著一件奇怪的外衣,像用一面旗子包裹身體在街上大喊聖經裡的句子。當警方逮捕時,他正站在馬路上指揮交通,並向警方坦承殺了母親。調查人員在該男子七十六歲母親公寓裡找到屍體,但已遭到毀損,荷蘭警方未證實該男子的精神或宗教狀況,僅表示他穿著剝了老媽的皮之『皮衣』在「嘉年華會」時街上遊蕩數小時,很多人都以為他喝醉了且穿著奇裝異服而已。結果竟然是他殺了母親,還剝她的皮來製皮衣,真是駭人聽聞,慘絕人性。
再如2005年1月底,美國印地安納州一對兄妹為奪取外祖父母的財產,心狠手辣,殺了這兩名老人和母親。據悉,剛出獄的二十九歲兇嫌「肯尼士‧艾倫」,覷覦外祖父母的二十萬美元積蓄,竟膽大包天;夥同十八歲的妹妹「卡利‧艾倫」行兇。倆人殺了外祖父母和母親「雪倫」,並支解屍體後,埋入外祖父母家地下室,惟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兄妹倆於2月8日在密蘇里州超速行車遭攔檢時,警方在車內發現沾染血跡的衣物與寢具以及珠寶、現金、信用卡和籍設印第安納州兩名老人的駕照,「印」州警方查出他們正是殺害外祖父母和母親的兇嫌。據其妹妹「卡莉」供稱;他(她)倆是在印第安納州「諾波斯維爾鎮」母親的公寓,以塑膠袋悶死母親和外祖母,再把屍體運到外祖父母家,然後以鎯頭打死外祖父。警方在印地安那「波利斯」被害人住宅的地下室中,找到三具用水泥封存、已經不成人形的屍體。

    警方對於偵訊過程中兇嫌的冷酷無情感到不寒而慄。承辦員警「強生」說:「看到其哥哥接受偵訊的畫面,他一點都沒有後悔,沒有感覺,在偵訊其妹妹時也一樣,真令人難以置信,怎麼會那麼慘無人性。」
警方進一步表示,兇嫌犯案動機純粹是為了錢財犯下這起弒親血案。兩人將外祖父母銀行帳戶中的二十萬美元提領一空後駕車逃逸,警方已經以謀殺罪名將兩人移送法辦。

    而在2005年2月7日,大陸亦爆發一件「癡男殺妻,凍屍三年」慘案;據悉因懷疑妻子有外遇,北京民眾「趙青松」將妻子掐死,並將屍體藏在冰櫃中達三年之久。
本案緣於趙青松和妻子「孟」某,於一九九四年經「婚介所」介紹結婚,後來由於他視力殘疾退休在家,夫妻經常吵架,趙青松有外遇後,聽說妻子也有外遇。2001年8月,趙青松將妻子約到自己在「豐台」果園的租屋內,隨之引發爭吵,當時其妻要走,趙青松把妻子摔在地上,並掐其脖子至死。妻死後,趙青松買來ㄧ個冰櫃,將屍體放進去,並用膠帶把冰櫃門封住。並對妻子的家人撒謊說:「她失蹤了」。案發三年中,趙青松帶著冰櫃搬了兩次家,對於為什麼要藏屍?法庭上趙青松語調低沉。只說:「我走到哪兒,要把她帶到哪兒,這樣我們一家三口始終在一起。」三年中,他曾三次打開冰櫃,給妻子擦身子。趙青松還表示,「我認罪伏法,殺死妻子的時候我的孩子只有六歲,我想等孩子上中學後再自首。」似乎尚有悔意,但大陸警方以故意殺人罪將他移送法辦。

另一件悲慘兇殺案,發生在2004年7月間,家住英國英格蘭西北部高級住宅區的19歲「布雷克威」,謀財害命,先用鎯頭攻擊其父「悉尼」(七十二歲,退休會計師)與其母「賈桂琳」(六十一歲,古董交易商),再拿菜刀先後將悉尼與賈桂琳刺死。「布雷克威」手刃雙親,並任其遺體陳屍家中,然後持用父母的信用卡偕女友「莎芭」到美國渡假。布雷克威還大刷父母持有的信用卡,下榻紐約「廣場飯店」之總統套房,三晚花費兩千兩百英磅(約合台幣十二萬五千元)。

    布雷克威於2004年8月12日自美返英後,向其女友莎芭的雙親謊稱其父母外出渡假,他沒帶鑰匙進不了家門而暫住女友家。不久他收到入學通知,以高中所有學科全拿A的優異成績,獲准進入諾丁漢大學醫學系就讀。數週後,鄰居聞到布雷克威家中傳來陣陣惡臭,報警始發現其父母悉尼和賈桂琳已遭殺害,警方隨即在其女友莎芭家中將布雷克威逮捕。
警方和律師說,布雷克威在學業上表現優異,但患有嚴重的自戀性人格失調,一直沉溺在自己的成就中,幻想並企圖證明自己擁有無限的能力。本案於英國「利物浦巡迴形式法庭」審理時,因念其患有「自戀性人格失調」精神疾病,才改判過失殺人,將涉嫌手刃年邁雙親的19歲逆子布雷克威判處無期徒刑。

    另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兇案;即2004年5月29日,美國馬里蘭州「巴爾地摩市」,三名兒童遭殺害並予砍頭案;警方逮捕兩名兇嫌,其中一名竟然是受害兒童的叔叔和堂哥,「巴爾的摩」州檢察官辦公室並以三項一級謀殺罪和一項持有致命武器罪嫌,起訴這兩名兇嫌。据悉,警方當日逮捕廿二歲的「波力卡皮歐‧艾司平諾薩」和十七歲的「亞丹‧艾司平諾薩‧卡內拉」,並在他們所住的公寓附近起出一把長約廿五至三十公分的屠刀,那是凶嫌砍殺三名兒童的凶器。而三名受害兒童身分,分別是十歲的「艾力西斯‧奎薩達」和九歲的「露西蘿‧奎薩達」兄妹,以及他們的朋友九歲的「利卡多‧艾司平諾薩」。其中兩人是小學四年級,一人是小學三年級。

    依據警方研判三名兒童遇害時應是獨自在家,本案之兩名兇嫌在接受偵訊時,表情「無動於衷」,據承辦本案刑事警察組長「威廉斯」說;他辦過無數兇殺案,從未看過現場如此殘酷與震懾。
而被害人的親戚指出,苦主是墨西哥非法移民,遇害兒童是在墨西哥出生,苦主三年前從紐約搬到巴爾地摩,開了一家食品店。據悉三名遇害兒童在廿七日下午三時許放學回家,直到四時五十分左右,母親返家發現兩名子女及其友伴,斷頭陳屍在兩間臥室,狀極恐怖。

    另一兇案;2004年3月13日,美國加州「佛雷斯諾」市,亦爆發一件謀殺自己九名親生子女的駭人聽聞慘案;當警方據報抵達「佛諾雷斯市」一棟民宅後,發現九具和衣物堆疊在一起的屍體,十具棺木及犯下這起屠殺血案的五十七歲男子「魏森」。而他在被捕之不久,警方戒護大意,已讓他在自宅內自殺死亡。
據佛雷斯諾市警察局長「戴爾」表示,死者中,有七名一歲到八歲的兒童,一名廿歲女子及一名十七歲少女。據他們推測,九名死者應該都是被捕男子「魏森」的子女。
警方接獲鄰居報案,趕抵民宅時,兇嫌魏森和警方對峙兩小時後,才步出血跡斑斑的房子投降。凶宅的血腥場景,亦使辦案的資深員警也不禁難過潸然淚下。
當警員從屋內抬出一具具受害者屍體時,「戴爾」警官一邊擦拭眼淚,一邊說:「我在佛雷斯諾警局工作了廿五年,從來沒看過這麼血腥的場面。」警方已確定死因而且可能與某種宗教儀式有關,一位鄰居向警方表示,3月12日下午二點半到三點之間,她聽到兩到三聲槍響,接著傳來淒厲的叫聲。加州警方仍在調查整件兇案的來龍去脈時,可惜兇嫌已畏罪自殺死亡。

    同樣的慘案發生在2005年2月17日美國南卡羅萊納州,亦是一件逆倫兇殺案,當時年僅15歲的美國南卡羅萊納州青少年「克里斯多福‧皮特門」,三年前持散彈槍射殺其祖父母,並縱火燒毀房屋企圖湮滅證據,此件罪大惡極的逆倫案,曾經轟動一時,然本案於2月15日經美國聯邦法庭裁定,判處少年三十年有期徒刑定讞,因為少年犯不能判處死刑。
被告的辯護律師曾辯稱,當事人是因為長期服用抗憂鬱症藥物,導致情緒不穩才誤觸法網。不過大陪審團認為辯詞不足採信而做出被告有罪的判決。

    上揭個案,受刑人之「次級文化」(Subculture)對於謀殺親人罪犯,監內服刑之幫派份子特別「恨得牙牙」的,他們認為「生財有道,犯罪有義」,對於謀害親人凶嫌,若是定讞在監內同一區域服刑,私底下恐遭受其他收容人的「惡整」。因為他們認為這樣的暴行,不該是「江湖道義」者所為。不過,監獄針對此類慘絕人寰的兇嫌給予矯治處遇,似乎難以發生效果,因為這些長刑期重刑犯,惡性深重,監禁時間又長,將來是否能順利復歸社會?不無疑問!故此類受刑人之舍房,就如同冷藏庫一般,因此許多獄政專家學者,大都主張對此類人犯給予長期監禁隔離,換言之,監獄管理倉儲化時代已經來臨。

高雄第二監獄前典獄長吳正坤
資料來源:全國矯正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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