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舊監獄第四工場報廢花燈贈與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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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舊監獄第四工場報廢花燈贈與公告(稿)
一、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
二、贈與標的:嘉義舊監獄第四工場報廢花燈共15座(詳如下圖)。
三、贈與對象:合法登記公、私法人、團體或自然人(不含本監所屬員工)。
四、公告日期:114年11月20日至114年11月30日。
五、有意願接收花燈者請至現場勘察實際情形後再行決定是否接收及接收哪些花燈(無須全部接收,可擇屬意者);接受花燈者須自行處理搬運花燈相關事宜,本監不負責搬運。
六、如有意願接收報廢花燈請與本監總務科承辦人周先生聯絡,電話05-3621865轉819,E-mail: cyp2122@mail.moj.gov.tw。
七、嘉義舊監獄第四工場報廢花燈照片
















